(一)伦理审查受理及联系人
伦理委员会秘书:乃海燕
电话:0734-8578934,18975440900;邮箱:nhfyllwyh@163.com
伦理委员会对申办者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2:00;下午15:00-17:30。
申请伦理审查的资料递交时间:所有药物或器械的临床试验,伦理委员会的初始审查均采用会议审查的方式。申办者或研究者应按照送审文件清单准备资料,至少在会议前一周将全部资料(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)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。在会议前一周内受理的项目只能在下次伦理会议审查。
会议审查时间:一般每2月召开一次伦理审查会议。领取伦理审查决定时间:审查意见或批件在伦理审查会议后五天内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,同时领取送审资料中的复印件。
地址:湖南省衡阳市船山路69号门诊大楼11层C区C-1124。
附:
1伦理委员会概况和组织结构图.doc
2伦理委员会工作章程.doc
3-1药物临床试验送审文件清单.doc
3-2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单.doc
4-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清单.doc
4-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单.doc
5-1临床科研课题送审文件清单.doc
5-2 临床科研课题伦理审查申请单.doc
6-1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送审文件清单.doc
6-2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单.doc
7 药物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.doc
8 器械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.doc